昌平区房产大律师

    更新时间:2024-04-28   浏览数:39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货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地区  
    产品数量:1.00件
    价格:¥1.00 元/件 起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房产律师团队,房产律师团,专注于房产诉讼领域,找房产律师,到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房产辩护*律师团亲自为您制定方案。
    法律依据:

    家园商品房对外销售,仅剩几套办理了抵押手续的房屋未销售。前述抵押房屋解除抵押,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负责该小区销售的朱,得知客户小甜愿高出网签合同价购买该小区房屋,让她支付“诚意金”。小甜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定购协议》,约定房屋总价,小甜按揭支付房款。次日,她向朱的三人账户转入钱,朱向小甜表示,加上先前诚意金,该笔为先前双方约定的“溢价款”,入公司账户。时隔5年,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审理查明朱将案涉房屋价格销售给小甜,非法占有了**出网签合同价格的款项,案发后朱将非法所得向开发商退还。得知这一情况,小甜向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返还合同之外收取的“溢价款”及其资金占用利息——买房益价款是否可以追回

    律师答疑:

    买房溢价款是可以追回的,属于违规收款。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需要依照约定履行合同的内容,不能轻易不履行或者增设权利义务,加收溢价款属于违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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