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在和妻子结婚后生育有一个,在他们的照顾和抚育下,健健康康地长大成人,因生意亏损的问题郭在经营上便陷入了困境,一家人的生活也受到了牵连。于是,郭为了扭转这一局面便找到了自己的亲友小朵,在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向他借了三次钱,且每一笔借款上郭都打了欠条。随后,郭将这笔钱用在了经营上但较终也没能改变经营上出现的问题,并且还拖欠了其他人的债款。生意变差后郭变卖了自己的车辆等财物,向小朵偿还了一部分,但对于剩余的本息郭表示无力偿还,之后也一直拖欠着,未履行自己的偿还义务。无奈之下,小朵带着两人签署的三份欠条等证据向提起了诉讼——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